省招生考试院关于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考试安排有关事宜的通知

新闻动态    |  时间:  2023-03-27 |  阅读量:915次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考试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2〕90号)精神,结合我省专业开考情况,现将我省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课程考试安排(见附件)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考专业情况

(一)新开考专业

2023年我省暂无新开考专业,本文下发后若有新开考专业,其课程考试安排将在当次考试报名系统中添加。

(二)停考专业

2023年我省暂无新停考专业。机械电子工程(专升本)、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升本) 、公安管理(专升本)等已停考专业,均已经过2年停考过渡,2023年不再安排考试。

(三)特殊报考专业

动漫设计(专科)、环境艺术设计(专科)、烹饪工艺与营养(专科)、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科)、产品设计(专升本)、药物制剂(专升本)等专业由于实践性较强,社会零散考生实训组织较难,只对助学考生开考。

二、专业及课程变更情况

2022年,我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年)>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的通知》(教职成厅〔2021〕2号)相关要求,对现开考专业逐步进行调整,将于2023年陆续公布各专业新考试计划和新旧课程替换方案。

2023年全国考委和我省修订了部分课程的教材、大纲,共涉及4门课程(见附件3)。

三、各专业使用教材

2023年我省自学考试各专业使用教材信息公布在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zsksy.guizhou.gov.cn),考生可在网站的自学考试版块查阅《自学考试各专业计划及教材信息》。教材信息每年更新两次,更新时间为6月和12月。考生可自行在网上和各实体书店购买教材。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部分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将会作出相应调整和改变,各主考学校在命题时要将截至考试之日的前6个月由全国人大颁布的法律和国务院颁布的法规列入相应课程的考试范围。凡大纲、教材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

四、其它事项

(一)各专业2023年实践环节课程考核安排文件另发。

(二)报考本科的考生,在登录报名系统时,可按系统提示,在指定的课程里任选三门顶替英语(二)(课程代码00015)。

(三)考生可携带不带存储功能的计算器参加部分课程的考试,具体课程清单可在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zsksy.guizhou.gov.cn/)的自学考试板块查阅。

(四)免考课程初审办理时间为3月1日至3月15日、9月1日至9月15日,考生在该时间段内到所在市(州)招生考试机构或所属学习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五)考生在所学专业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方可报名参加毕业论文(设计)或毕业综合考核。我省毕业论文(设计)及综合毕业考核的报名时间为3月和9月(具体时间需与所报考专业的主考学校联系确认)。

各主考学校联系电话:

贵州大学 0851-88154336

贵州师范大学 0851-86702452

贵州民族大学 0851-88325877

贵州财经大学 0851-85989574

贵州医科大学 0851-86778823

遵义医科大学 0851—28609379

贵州师范学院 0851-85816532

贵州理工学院 0851-88402042

贵阳学院 0851-85842786